玻璃鋼電纜標志樁設置要求有哪些
玻璃鋼電纜標志樁的設置要求:
1.玻璃鋼電纜標志樁應設在與安全有關的醒目位置,便于進入現場的人員看見,并有足夠的時間來注意它所表示的內容。環境信息標志宜設在有關場所的入口處和醒目處;局部信息標志應設在所涉及的相應危險地點或設備(部件)附近的醒目處。
2.玻璃鋼電纜標志樁不應設在門、窗、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,以免這些物體位置移動后,看不見玻璃鋼電纜標志樁。玻璃鋼電纜標志樁前不應放置妨礙認讀的障礙物。
3.多個玻璃鋼電纜標志樁一起設置時,應按禁止、指令、提示類型的順序先左后右、先上后下排列。
4.玻璃鋼電纜標志樁的固定方式分為附著式、懸掛式和柱式三類。懸掛式和附著式的固定應穩固不傾斜,柱式的標志牌和支架應牢固地連接在一起。臨時懸拄的標志牌應采取防止脫落措施,室外懸掛的臨時標志牌應防止被風吹翻,并宜做成雙面的標志牌。
5.玻璃鋼電纜標志樁應設置在明亮的環境中,設置高度應盡量與人眼的視線高度相一致;懸掛式和柱式的環境信息標志牌的下緣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;局部信息標志的設置高度應視具體情況決定。標志牌的平面與視線夾角應接近90°,觀察者位于最大觀察距離時,最小夾角不低于75°。
6.生產場所建筑物入口醒目位置,應根據內部設備、介質的安全要求裝設相應的玻璃鋼電纜標志樁。
7.生產場所主要通道入口醒目位置,應裝設“必須戴安全帽”指令標志牌。
施工現場安全標志設置規定:
1、施工現場安全標志是由圖形符號、安全色、幾何形狀(邊框)或文字構成,是用以表達安全信息的特殊標志。包括安全標志和道路施工安全標志。
2、安全標志牌的制作應符合國家標準《安全標志》GB2894的要求,標志面上的圖案、符號、文字應符合《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》GB5768-1999的要求;
3、應當在施工現場出入口或者沿線各交叉口、基坑邊沿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;
4、施工現場安全標志使用要求:
(1)安全標志應設在與安全有關的醒目地方,并使大家看見后,有足夠的時間來注意它所表示的內容。環境信息標志宜設在有關場所的入口處和醒目處;局部信息標志應設在所涉及的相應危險地點或設備(部件)附近的醒目處。
(2)安全標志設置的高度,應盡量與人眼的視線高度相一致。懸掛式和柱式的環境信息標志的下緣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,局部信息標志的設置高度應視具體情況確定;道路施工標志板下緣應在支撐面180mm以上。
(3)施工現場安全標志的類型、數量應當根據危險部位的性質,分別設置不同的安全標志。
(4)安全標志的平面與視線夾角應接近90角,觀察者位于最大觀察距離時,最小夾角不低于75。
(5)多個安全標志在一起設置時,應按警告、禁止、指令、提示類型的順序,先左后右,先上后下地排列。
(6)施工現場安全標志應保持顏色鮮明、清晰、持久,對于發現破損、變形、褪色和圖形符號脫落等影響效果的情況,應及時修整或更換。
(7)施工現場安全標志不得擅自拆除和移動。